谈判公告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2023年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3-XA507-TPFW434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名供应商。
谈判方式;线上竞争性谈判。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所属各单位已报废机动车、且资产已经批复报废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回收处置。
2.2.谈判范围:处置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九厂(第三采油技术服务处)所属各单位的报废机动车、且资产已经批复报废机动车。
2.3.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各基地。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项目预算:20万元(含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
3.2.谈判响应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书且在法定的有效期内;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有独立的旧汽车拆解车间(以厂房照片和产权证明为准,厂房为租赁的,增加提供租赁合同),须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并作出承诺。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4px">;近三年经营活动中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提供承诺函,如果未提供或承诺不属实否决其响应文件。
3.4.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未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未被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未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一项目竞争性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13日09时30分至2023年5月15日17时30分前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供应商应先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②已注册或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地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发送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bfzxyw5b_wy@vip.,文件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谈判文件。注:报名供应商邮件名称格式:“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
4.4供应商支付文件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文件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谈判采取网络远程谈判方式,在邮箱递交文件,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集中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09时10分至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在集中递交时间前进行文件递交的,应当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说明情况,以确保文件递交成功。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文件的,不予受理。
5.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邮件。请将文件发送至邮箱:xbfzxyw5b_wy@vip.,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仅此四个汉字,括号内删去)-响应人名称。未按要求备注主题的邮件可能被识别为垃圾邮件,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3响应文件递交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盖章签字的PDF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登记表电子版1份(图片文件如JPG,格式详见第七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响应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其PDF文件或打包的压缩文件进行加密(为便于核对接收文件,若无加密需求建议不进行压缩打包),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密码发送工作人员邮箱以进行解密,因密码错误、文件损坏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文件无法打开的,其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4响应文件递交后,未与工作人员沟通时不要反复多次发送文件,因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5未按谈判公告“4.谈判文件的获取”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谈判时,响应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回复邮件及时,以保证谈判顺利进行,因此类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谈判时间及地址
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
谈判地点:线上
采购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李玉明
联系电话:029-86571002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联系人:刘宇飞王媛
联系电话:0951-6939092
邮 箱:xbfzxyw5b_wy@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