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项目概况
怀安县公安局户籍系统改造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6
0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3053120010028 项目名称:怀安县公安局户籍系统改造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00 最高限价:470000 采购需求:电脑、针式机、高拍仪、指纹仪、智能信息交换终端、激光一体机、简易评价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5至2023-05-19,
9:00-12:00-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6 02:3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安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4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6.6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6.7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8.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6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70%;
中小企业划型说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安县公安局 地址:怀安县新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0313-7832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哲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怀安县头百户镇头百户村 联系方式:0313-7860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林 电话:0313-786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