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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本页】【关闭本页】
庐陵新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店铺招牌
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庐陵新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店铺招牌装饰工程)由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3】21号批准,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二、工程名称:庐陵新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店铺招牌装饰工程)
三、工程地点:庐陵新区城南、滨江片区
四、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包括店铺招牌装饰、防盗网窗凸改平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资金政府投资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造价:约451.37万元
八、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店铺招牌装饰、防盗网窗凸改平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均应具有有效的上岗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装饰装修专业);
4、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和 “三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因受疫情影响,社保不齐全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5、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9、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 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 江西住建云平台”(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场参加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设置评标委员会5人,其中主场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
12、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上午9:30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厅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招标单位: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6-893763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永开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49691734
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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