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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哈得富满油田连续管缆加热防蜡工艺现场应用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二次】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哈得富满油田连续管缆加热防蜡工艺现场应用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3-05-12
详细内容:

塔里木油田哈得富满油田连续管缆加热防蜡工艺现场应用服务(二次)


塔里木油田哈得富满油田连续管缆加热防蜡工艺现场应用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8-FK8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FⅠ17等断裂带生产流体含蜡量较高,井筒内结蜡导致井筒存在一定程度堵塞,严重时影响油井正常生产,影响富满油田生产开发。为改善富满油田蜡堵严重的现象,研究决定开展连续管缆加热防蜡工艺的现场应用。现对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连续管缆加热防蜡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根据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安排,开展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低温低产井工况资料;完成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方案设计;提供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作业所需设备及材料(含井下加热连续管缆、井口装置、智能电源及控制系统);现场施工安装(甲方负责管缆入井施工用连续油管);收集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相关技术参数等关键数据;完成现场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应用施工总结及效果评价报告等服务内容。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所属区域所辖井。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1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大于等于10年以上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工程师至少1名,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大于等于5年以上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有连续油管现场作业的能力。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1名,满足大于等于2年采油气工程技术领域现场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等信息);(2)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3)提供对应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正反面扫面件,未包含硫化氢培训的应提供有效的硫化氢证。(4)提供HSE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5)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09月至2023年02月期间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连续管缆电加热防蜡技术井口及井下设备。

1)连续管缆型号1寸,并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装置(型号:78-105,材质:EE级)、智能电动电缆剪切装置(型号:78-105,材质:EE级)、智能电动连续管缆剪切装置(型号:78-105,材质:EE级)及配件。

2)电加热系统地面控制装置:电加热系统地面电源装置,内部电路和控制系统模块分开,无运行干扰。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设备清单(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配置等参数);(2)提供设备对应的有效的API 6A认证证明。

(3)购买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购买合同、租赁设备投标人提供设备租赁合同、生产厂家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相关资料。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3年05月13日8:00至2023年05月19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2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此为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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