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飞灰及附近地表水体环境检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XCS2023002
项目名称:随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飞灰及附近地表水体环境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飞灰及附近地表水体环境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2023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须为申请人的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法定负责人,则应持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持法定负责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未按此项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投标供应商的法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4、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在册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
5、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随州市汉东路25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722-3222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御山墅4号楼一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张工 1338729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38729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