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城县应急物资采购增配漏电保护器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兴浦路中一区2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CZB2023018-1
项目名称:浦城县应急物资采购增配漏电保护器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7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询价保证金
|
| 1
| | 147840
| 147840
| 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配送。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本次采购产品若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响应文件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兴浦路中一区210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兴浦路中一区2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兴浦路中一区2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中一区210号
联系方式:小童18960699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92835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9-283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