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实集团生产保障大队泥浆不落地项目所需土工膜、酰胺复配絮凝剂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重要:因西北分中心业务调整,本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购买、保证金缴纳以及相关票据开具方式较以往均有所调整,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公告要求逐步完成相应操作,不按照步骤或跳过操作步骤极易导致投标失败,请予以必要重视。)
项目名称:2023年长实集团生产保障大队泥浆不落地项目所需土工膜、酰胺复配絮凝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Y23-XA302-WZ07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项目共计一个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734万元(预计采购数量聚乙烯土工膜540吨、酰胺复配絮凝剂4100吨)(不含税),采购物资品种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聚乙烯土工膜 | 0.75mm*6m*30m | 吨 | 540 |
2 | 酰胺复配絮凝剂 | 固含量≧80 | 吨 | 4100 |
2.2交货地点:以长实集团生产保障大队计划上报要求时间交货至指定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及验收单付款。
2.3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聚乙烯土工膜符合JB/T17634-2011,厚度≧0.5mm,密度≧0.94g/cm³,拉伸断裂强度≧10N/mm,断裂伸长率≧600%;酰胺复配絮凝剂,符合GB/T17514-2017,固含量≧80%,pH 在4-7,脱水率≧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代理商,否则否决其投标;生产企业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主要产品生产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投标项目的生产厂家委托代理证书(证书上须明确唯一授权)。对于同一厂商生产的同种产品,生产商与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方参与投标,若同时参加投标,其投标均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且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
3.5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由投标人送检,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出具标的物(自评审当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报告中的技术指标需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6 其他要求:
3.6.1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取消招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或标的物供货资格的,以及被暂停上述资格尚在处理期内的承包商,出现以上情况参与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05月15日至202年05月20日 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pt;">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费用缴纳平台 style="margin-left: 5.5pt;">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选择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后可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pt;">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1.2投标截至时间见5.2,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三者选择其一即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三者选择其一即可):
①电汇:投标人电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 style="margin-left: 5.5pt;">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不接受邮寄),投标人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非招标机构责任逾期收到保函原件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未附银行保函扫描件造成投标被否决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保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 06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裙楼二楼 |
联 系 人:王新岗 |
电 话:029-68934570 |
电子邮件:wangxingang_n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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