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二BA0401036地块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二BA0401036地块设计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5 |
|
详细内容:
|
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二BA0401036地块设计服务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二BA0401036地块设计服务。1.2.2 工程位置: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道谢村片区。1.2.3 工程范围: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二包含BA0401036、BA0401056、BA0402008、BA0402014、BA0402018、BA0402026地块,本次招标BA0401036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24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9822.3平方米(因规划条件要求BA0401036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约89941平方米,另包含地块二内BA0401056地块剩余计容建筑面积约1526.7平方米、BA0402008地块剩余计容建筑面积约835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2432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0-150米,拟建服务型公寓、公建配套、商业配套、地下停车库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2020-440113-70-03-032868。1.2.6 资金企业自筹。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5325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6553 万元;1.2.8 招标内容:本次设计项目内容包括BA0401036地块的(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设计方案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工程造价分析、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设计。(具体详见合同约定)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 年 / 月。如工期有所调整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所列专业机构建筑第一组。[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资格。(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1.4.6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1.4.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以其中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2023年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3年6 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一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6月 2 日9时45分至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6月2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1.8 现场考察 1.8.1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2 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 1.9 费用 1.9.1 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1281.8 万元。1.9.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公告第1.2.7条所规定的工程费用限额。1.9.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设不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1.9.4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二星级,实际以招标人最终要求为准。[注释]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依法进行设计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设计招标文件中载明该项目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1.10 工期1.10.1 设计工期:(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工作。(2)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确认概念方案设计之日后20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工作。(3)乙方收到规划方案设计批复之日后35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5天内完成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工作。(4)方案审查通过之日起30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5)方案审查通过之日起30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项目单体报建设计工作。(6)乙方收到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批复之日后25天内或在甲方书面通知后25天内完成建筑立面方案深化设计。(7)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交全套招标施工图,深度需满足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8)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交送审图机构审查版全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9)后期服务周期:优化提升配合、施工图配合,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注:如项目采取分期开发,则根据招标人分期计划按上述时间要求分期提交相应成果文件。总工期为自中标人接受委托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计服务工作之日止。(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1.11 其他事项1.11.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11.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11.3 投标人可通过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1.5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397058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6号馆3楼1.11.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1.11.9 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2 招标人1.12.1 名称:广州市城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515,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16号馆3楼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339705851.12.4 传真号码:/1.12.5 电子邮箱:/ 1.13 招标代理机构1.13.1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00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13.3 电话(手机)号码:谢工 / 020-835461771.13.4 传真号码:/1.13.5 电子邮箱:gmetb2@ 1.14 交易服务机构1.14.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14.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1.14.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1.14.5 网址: 招标管理机构1.15.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5.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5.3 电话号码:020-28866211 1.15.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