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2023年四好农村公路工程(乡村振兴道路提升)施工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安新县境内,主要是对安州镇、老河头镇、芦庄乡、同口镇、龙化乡、刘李庄镇、寨里乡、三台镇、端村镇、安新镇、赵北口镇11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安新县74条农村公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涉及道路工程50条,桥涵工程19个,绿化工程32条,总长共计99.499公里。道路工程总长为68.843km,绿化工程总长为41.151km,农村公路+绿化总长约109.994km,其中绿化工程中有8条道路与道路工程重合,重合段长10.495km。
2.1.3项目总投资:11828.73万元。 2.1.4工期:每标段均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 1标段:安州镇3条,寨里乡3条,三台镇4条;
2标段:安新镇8条,端村镇3条,同口镇6条; 3标段:芦庄乡4条,老河头镇6条; 4标段:刘李庄镇8条,龙化乡5条; 5标段:绿化工程(涉及10个乡镇)。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路线、安全设施、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4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4标段的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公路工程施工业绩;5标段的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公路绿化或市政绿化施工业绩; 注:若投标人所附业绩为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等,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承担部分满足上述要求,即视为该合同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2022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被纳入雄安新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②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③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④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1-4标段的投标人项目总工均需具备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5标段的投标人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10)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最终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
“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1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15)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6)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7)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18)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19)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20)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1)投标人被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22)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23)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16)、(17)、(18)条以“信用中国”网站(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4标段的投标人项目经理均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标段的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6 09:00至2023-05-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雁翎西路41号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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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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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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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人: | 李贺、孔瑞颖、王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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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2-5333111
| 电话: | 0312-5679169,19333359031、1933335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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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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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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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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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beccz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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