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潘进格维权工作室文化布展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芗城区百江花园2幢E单元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S-ZZ-ZC202300501
项目名称:潘进格维权工作室文化布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503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6503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潘进格维权工作室文化布展采购项目
| 1.00
| 346,503.30
| 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采购包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标的名称及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 附件2 采购标的一览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二-9 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2)、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所提供的资信证明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芗城区百江花园2幢E单元1207室
方式:供应商直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芗城区百江花园2幢E单元12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芗城区百江花园2幢E单元12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2号
联系方式:小陈、0596-3900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芗城区百江花园2幢E单元1207室
联系方式:林女士、18059629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1805962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