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王同岳镇
“三变改革”衔接示范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王同岳镇
“三变改革”衔接示范区项目
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饶行审招核字【
2023
】
20
号
批准建设,
招
标人为
饶阳县王同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名称:
饶阳县王同岳镇
“三变改革”衔接示范区项目
2.2
工程
地点:
饶阳县王同岳镇范苑村、张苑村、杨口、段口、圣水、崔口、南京堂、刘苑村等
8
个村
2.3
工程
规模
及内容
:
本次招标共分为
5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为范苑村,新建温室大棚
9
座;
二标段为张苑村、杨口村,新建温室大棚
21
座、暖棚
4
座;
三标段为段口村、崔口村,新建温室大棚
3
座、新修水泥混凝土路面
3066
平方米;
四标段为圣水村,新修水泥混凝土路面
10344
平方米;
五标段为南京堂村、刘苑村,新修水泥混凝土路面
7264.7
平方米及护坡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
2.5
质量标准:
合格
。
2.6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
一、二
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五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需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
和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
证书(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
位于
202
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时至202
3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之间登录惠招标(
/ 78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
23
年
6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
5.2开标地点:
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
5楼)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
北
省
政府采购网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饶阳县王同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新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饶阳县王同岳镇
地
址:
深州市长江东路
邮
编:
053
9
00
邮
编:
053800
联
系
人
:
闫光
联
系
人:
翟紫洋
电
话:
15003187188
电
话:
0318-3565508
202
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