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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温岭市新河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民生实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6 月 2 日 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C2023-WL07
项目名称:2023年温岭市新河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民生实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9990.93元
最高限价:859990.93元
采购需求:2023年温岭市新河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民生实事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售价(元):0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 日 14点 00 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
3. 开标开始时间:2023-6-2 14:00:00, 开标时间后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 密投标文件。
4. 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
1. 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 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 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 相关操 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质疑和投诉: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 年 2 月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周卫飞
联系电话:0576-86511187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 楼
(四)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五)政采贷款相关说明: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政采云平台已推广应用“政采贷”服务,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或保险公司政采保服务。
1、政采贷服务
银 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
| 3.6%起
| 赵莉鹏
| 15267630808
|
中国交通银行
| 3.2%起
| 吴昊
| 13606673052
|
中国建设银行
| 3.4%起
| 范 融
| 13958680866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陶虹
| 13967690329
|
中国银行
| 3.85%起
| 朱虹
| 138065882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3.65%起
| 王彬彬
| 13173718881
|
中国光大银行
| 3.3%起
| 陈菲
| 13566859328/88818856
|
2、政采保服务
保险公司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公司
| 合同(质量)履约按履约保证金年费率1%(1.5%),每单保函最低保险费为500元(300元)
| 李微微
| 1360586131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郑海珍
| 13906560678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 王巧萍
| 13967691616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询问):周卫飞 、王肖怡
联系电话:15858613692、0576-86511187
质疑联系人:周卫飞
质疑联系方式:15858613692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市民大道21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668192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