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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采购)标段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采购)标段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15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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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采购)

1.2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纬四路、经二路(其中纬四路的面积约为6672.48平方米、经二路的面积约为6793.00平方米)进行改造建设,以满足大型设备运输流动荷载260吨通行标准及120米长度大型设备通行标准要求。

2. 招标范围 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包括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纬四路、经二路路线、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设施( 路灯照明、雨污水、管线综合等配套设施(含新建、改造)等)的勘察(测)、项目建议书(含估算)、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其他后续服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工作。 其中:勘察(测)是指为满足项目建议书(含估算)、总平面图、施工图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其他服务包括地下管线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期间造价控制等;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项目完工后地下物探(含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根据勘察设计人完成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酌情调整合同范围的权利。

2.2 招标预算(元):人民币290000元。

2.3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290000元。

2.4 服务期限:项目建议书周期: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历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含估算),直至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如需要)或通过企业内部技术评审; 施工图设计周期:自项目建议书批复(如需要)或通过企业内部技术评审审查之日起20日历日内提交总平面图、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相关资料,直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如需要)或通过企业内部技术评审; 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在此期间勘察设计人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相关咨询成果与勘察(测)设计文件。

2.5 服务地点:扬州港六圩作业区,地址:扬子江南路南端3号泊位。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提供的勘察设计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7 标段划分:扬州港六圩作业区3号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新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或水运,专业和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c.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堆场道路工程(或含堆场道路)的勘察及设计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和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如合同不能体现项目信息的,则还须另出具该类似工程的业主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4)主要人员要求: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上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b.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公路工程或堆场道路工程(或含堆场道路)的勘察及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近三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在“信用中国”网站(

(5)被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内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CA,供应商注册及 CA 办理具体要求见“电子采购平台”;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请于 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线上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文件费用支付、招标文件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扬州润扬支行

银行帐号:395067500018120097245

其他要求:投标人汇款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 本项目 需要/ 不需要 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接受邮寄:是 否 。

5.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9时00分至 09时20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5.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介上发布。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 系 人:

沈工

电 话:

13665229637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联 系 人:

袁炜、张慧

电 话:

15252571300、025-6802368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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