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多频防腐层检测仪项目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多频防腐层检测仪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132-WZ01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多频防腐层检测仪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港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多频防腐层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中采购多频防腐层检测仪项目。
2.2项目概况:根据西南油气田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安排,需对多频防腐层检测仪进行集中采购,形成西南油气田公司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
2.3 招标范围:此项目为一个标包,采购多防腐层检测仪(8位码为:38990404)。预计此项目下一目录周期年度需求量为38台,预计采购金额为220.86万元。
注:预估需求量、金额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约依据,采购执行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单价投标限价:限价单价为58121元/套(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交货地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渝地区各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包括零星少量的订单送货至各使用单位场站。
2.6交货时间:收到订货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到指定地点。
2.7计价方式:人民币,固定单价,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含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检测检验费、资料费、随机配件、技术培训及现场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不含增值税,买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多频防腐层检测仪技术规格书》。
2.9质量保证期: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商与被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时均将被否决投标。
*3.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ISO45001(或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有效的上述三项证书,且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际上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 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应完全满足《多频防腐层检测仪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并逐条响应。
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多频防腐层检测仪技术规格书》所有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3.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以下承诺函:
《信誉承诺函》
《履约能力考察承诺函》
《常设保证金承诺函》
《最低起订量承诺函》
《交货时间承诺函》
《代储代销承诺函》
模板详见第六章第十一条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8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2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注: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被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是因为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或西南油气田公司质量抽查中不合格,其具备投标资格,但在质量复查合格前,其投标产品不上载目录。
*3.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9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其投标产品应用于城市燃气工况或类似工况,需提供此业绩合同(或订单),人民币合同还需提供此业绩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若合同(或订单)无法体现应用于燃气行业,则还需提供工况说明文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资料证明此业绩应用于燃气行业。
有效业绩范围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业绩范围为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业绩范围为其代理的制造商及代理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的业绩。代理的制造商销售给投标人的业绩不纳入有效业绩范围。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05月15日至 2023 年05月2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招标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港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