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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奇台县2023年农村电商奇台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第三包):线上线下联动拓展销售渠道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2: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JY2023-06-03
项目名称:奇台县2023年农村电商奇台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第三包):线上线下联动拓展销售渠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奇台县2023年农村电商奇台特色农业发展项目(第三包):线上线下联动拓展销售渠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持续拓展疆内外销售渠道,加大奇台礼物、奇台面粉区域公共品牌在疆内外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力度,积极拓展疆内3家、疆外4家等知名大型连锁商超销售渠道(包括商场内部超市入驻费用、专柜制作费、条码费、端头费及线下活动策划、广告位租赁、场地及设备租赁、场地搭建、宣传物料、人员配备、赠品及伴手礼、活动宣传费用等),打通本地企业与疆内外各大商超的供应链合作渠道,拓展南北疆、湖北、陕西、杭州等面粉消费市场,线下开展各类品牌宣传策划推广活动3场以上,打造奇台面粉、奇台礼物专柜1个,不断提升区域公共服务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超市内设立1个奇台礼物展示柜(1.2米*2.4米)、1个奇台面粉专柜(1.2米*2.4米),利用超市内地贴、储物柜打造奇台面粉和奇台礼物的宣传氛围,疆内商超入驻奇台特色农产品15款以上,(成交供应商承担进场费、条码费、端头费、堆头费、专柜及展柜制作费、场地租赁费)。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2: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单位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单位撤销其投标文件。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奇台县
联系方式:0994-7211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锦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407号
联系方式:13899636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巨红
电 话:1389963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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