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DZ2023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车辆鉴定费、事故死者尸体解剖检验费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修改采购文件合同包1的评分标准。
原商务部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3.综合评价
| 3
| 根据上一年度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司法鉴定相关政府部门对机构的执业能力、质量建设、服务水平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开展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数≥110分的,得3分,100≥得分数<110分的,得2分,80≥得分数<100分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修改为: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3.综合评价
| | 本项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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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技术部分: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车检-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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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响应
| 51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全部无偏离的得51分。每负偏离1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应按规定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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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车检-包1)
|
| 1.技术响应
| 54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全部无偏离的得54分。每负偏离1项扣3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应按规定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原技术部分总分75分改为78分,商务部分总分15分改为12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河滨西路155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18060052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A403室
联系方式:小谢/0595-26055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谢
电 话: 0595-2605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