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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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执法工具车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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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清采磋商-2023-12 |
| 2、项目名称:执法工具车车辆采购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0,000.00元 |
最高限价:3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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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E4109005080D02567001001 | 执法工具车车辆采购 | 380000 | 380000 | 是
| 3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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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采购一辆执法执勤车,三辆执法工具车; 2、资金财政资金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 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5、质保期:整车质保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为准)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7、包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6.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清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格 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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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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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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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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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 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 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 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 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 |
| 联系人:李登洋 |
| 联系方式:1528691991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
| 联系人:刘晓燕 |
| 联系方式:0371-8661069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 |
| 联系方式:0371-866106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