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2023-2026年度)维权打假服务商库准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2023-2026年度)维权打假
服务商库准入项目
项目编号:ZY23-XA503-FW347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项目”、“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拟对2023-2026年度维权打假服务商进行选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巡查、行政打击、刑事打击、诉讼、网络监控、注册商标清理、指定目标调查等七类项目(中国石油系统内的商标使用争议问题不在此范围内)。考虑维权工作量和服务便利性等因素,维权服务商库拟分为三个区域建立,分别为华北东北区、华东中南区和西北西南区。本项目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标包,每个标包需5名服务商。
标包一:华北东北区域(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河北、内蒙古、天津)
标包二:华东中南区域(广东、广西、海南、福建 、湖北、湖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江西、山东 河南)
标包三:西北西南区域(甘肃、青海、新疆、陕西、西藏、宁夏、山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注:投标人可根据资格要求,对上述其中的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
2.2服务内容:
2.2.1涉嫌侵权行为调查、查处(即行政打击和刑事打击);
2.2.2侵权招牌拆除服务;
2.2.3知识产权案件相关诉讼服务;
2.2.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2.5市场普查、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制售假行为调查确认、经销商及配套厂合规情况调查,神秘顾客拜访调查以及商业秘密调查);
2.2.6网络监控及售假网店链接的消除;
2.2.7公证(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网页公证及公证购买);
2.2.8知识产权相关危机公关;
2.2.9其他与维权相关的工作。
2.3服务地点:各标包对应区域。
2.4入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由市场营销部(维权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入围服务商进行年度评审,对服务商的履约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成果、有无投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年度评审为“优秀”、“合格”的服务商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评审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累计两次不响应需求,或累计两次办案失败的服务商)予以淘汰,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且两年内不得入库;
对履约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的服务商解除合同,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永久不得入库:项目转包、泄露甲方秘密(须相应追诉其相关法律责任)、出现安全或伦理问题、或在二次选商过程中存在舞弊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服务商。
2.5付费模式:
1)行政类案件、刑事类案件
根据公司各相关单位确认的案件服务费金额于次月完成当月的案件书面确认后结算。
维权类别 | 维权内容 | 参考费用 |
行政类 案件 | 1.市场巡查、神秘顾客暗访调查 | 基础费用(2000元) |
2.销售假冒昆仑油品的打击处理 | 提成费用(查扣油品案值5万元以下5%;10万元以下7%;15万元以下9% |
3. 侵权招牌拆除 | 基础费用(1000元). |
刑事类 案件 | 1.主要销售商的铺面及仓库的查处 | 风险提成费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人数1.5万元/人(以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数为准)。 |
2.生产商窝点或工厂与仓库的查处 | 风险提成费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人数1.5万元/人(以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数为准)。 |
3.制造与销售假冒产品的标识等相关附件 | 以数量1角/每张或个数 |
诉讼类 案件 | 对侵权方在当地润滑油市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侵权方有可执行的财产,败诉后可能受到财产方面的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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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依据给服务商提供的单项打假项目确认单和单项打假项目结果验收单,在60天内开具发票,同时将案件打假费用支付至服务商的账户。
2)民事诉讼类案件
民事诉讼类案件按照全风险代理模式计费、付费:侵权人的赔偿款支付到润滑油公司所属单位账户后,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比例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并于6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打入服务商账户。
案件赔偿金额 | 侵权人支付到账的赔偿款服务商分割比例 |
5万元以下(含) | 70% |
≮5---≤50万元部分 | 60% |
≮50--≤100万元部分 | 55% |
≮100--≤300万元部分 | 45% |
≮300--≤500万元部分 | 40% |
≮500--≤1000万元部分 | 35% |
≮1000万元以上部分 | 3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律师事务所;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须为在投标标段对应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的国内机构(国内机构是指在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应具有至少20名执业满2年以上的律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3年3月30日)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的知识产权类维权(打假)案件(结果符合预期的客户证明包括:案件名称、生效判决案号、代理律师、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逮捕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同一客户可以汇总开具证明)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不低于2年,服务人员连续从业经验不低于1年,市场调查员10人以上,团队人数能够满足同时在所属区域开展两个维权项目。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的,应组建不少于10人的律师服务团队(由团队代表和主办律师组成,统称团队成员)并明确1名执业满5年以上的团队代表;招标人在后续选聘服务律师事务所时,将首先与团队代表联系接洽。(提供拟派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在线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ref="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标包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包肆仟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保证保险、电汇、银行保函;
②采用电汇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汇入指定帐户(考虑网络等因素,建议提前24小时汇入);
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给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6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话:0931-79358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朱鲁兵、宋超
电 话:029-68934575
电子邮件:602135368@
附件:投标保证金保险功能操作手册-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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