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连云区胜利湖公园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连云区胜利湖公园养护服务
标段名称:2023年连云区胜利湖公园养护服务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3年6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及相关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六)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多轮(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