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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合肥三十岗郊野公园EPC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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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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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岗郊野公园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之一: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公园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本业绩要求)。
(2)设计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5亿元及以上的公园工程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本业绩要求)
备注:本项目公园业绩指的是除道路绿化、河道绿化等绿化带,道路单侧、两侧的带状游园绿地,城市广场,社区公园、动物园、附属绿地[XG类绿地]外。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负责后期具体施工的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
(2)企业报名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企业报名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5、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安徽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附件:
2019GLCZ0375-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附件:
2019GLCZ0375-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附件:
2019GLCZ0375-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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