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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编号:czqt202302-049
二、项目名称: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定远县蓝盾交通施救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泉坞山变电所西侧
中标金额:
救援服务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交通厅关于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施救费用和暂扣车辆停放管理费用。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
除雪机械(车)操作人员补助费用单价:叁佰元/人/台班(300.00 元/人/台班)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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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道路救援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服务时间:3±N(N=0、1、2)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约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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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执行,收费金额为3000元(不含专家评委费422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8日(3日)
之前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时间
| 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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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2022-2023年度滁州管理处清障救援02标段
| 2021年12月
|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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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管理处S12滁淮段清障救援项目
| 2018年10月
|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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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明巢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桑涧镇
联系方式:189550113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方式:18909605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关勤勤
电话:18955011322、18909605753
九、附件
无
【已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