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类 | 开展各型舰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广州市海皇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类 | 开展各型舰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类 | 开展各型舰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4 | 广东拓南船务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类 | 开展各型舰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5 | 海南永昌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类 | 开展各型舰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6 | 中船广西船舶及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摩托艇类 | 开展各型摩托艇(含舰载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7 | 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 摩托艇类 | 开展各型摩托艇(含舰载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8 | 北海市万海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摩托艇类 | 开展各型摩托艇(含舰载艇)及附属设备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9 | 上海康诚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舰艇动力系统 | 开展舰艇各型柴油机及动力系统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0 | 北海市万海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舰艇动力系统 | 开展舰艇各型柴油机及动力系统的维修服务及配件销售业务。 | 1.可独立完成故障维修、巡检,零部件更换等维修工作。 2.对于专业性强,技术、保密要求高的设备,如采购人注明需原设备厂家维修或具有该设备修理资质的厂家维修的,中标厂家在维修时需请原设备厂家技术人员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维修。 3.投标人不得具有“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 4.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只作为获得后期发生服务时的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的服务次数及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所发生的业务额。投标人需考虑项目风险。投标人对采购人舰船装备不熟悉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船进行勘察。但必须对所掌握的情况保密,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维修工程不得转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5.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会对参加投标人进行维修资质实地审查。如发现公司实力、技术力量、信誉口碑、服务质量等在标书中弄虚作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拒绝与该投标人签订合同。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并在2年内停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6.考评机制 (1)采购人按季度组织资格单位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响应速度、维修质量、售后服务、维修报价等方面,对于低于8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于低于70分的单位,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 (2)在合同期内,投标人如资源库承修单位存在违规修理、弄虚作假等行为,采购人有权暂停服务资格,对造成采购人装备或其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7.投标人有义务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军队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解释答疑。 8.投标人对采购单位的抢修需求进行快速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制定维修方案。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节假日应急维修服务,重大节假日须安排至少两名技术骨干值班,随时保障采购人紧急抢修任务。 9. 投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资料),熟悉专业技术,可对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无故不得更换,如更换需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提供相应证明,采购人可在自有办公场所范围内提供便利),跟踪采购人工程项目中所有事项。提供针对维修任务时间紧的修理保障方案。 10. 工程保修期为2个月。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过关造成舰船设备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舰船异常损坏或舰船装备事故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时间从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11. 维修程序流程、表格样式,按采购人提供范本执行,采购人未明确的样式,可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 12. 入库的承修厂家必须同意实施先报价后抢修、先审价后结算的模式,同意按第三方审定的价格确定抢修结算费用。审价依据《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国办函【2019】11号)和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修船价格指引》(2016版)。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1.投标人维修过程中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船舶维修相关标准,进口产品必须有合法的进货、进口渠道,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经采购人或其授权人书面同意,用替代件或旧件的,投标人必须在材料清单中加以注明,否则不得使用旧件,投标人供应的物件需经采购人验收,在修理工程单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2.投标人需具备保密资质,如不具备保密资质,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承担失泄密的一切后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均有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每次具体修理前应根据修理工程单制定修理预算报采购人。实际修理工程单应按照市场行情报价,最终价格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资质机构审核价格为准。 |
| | | | |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