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HJZ-QY-20230001(招标文件编号:GHJZ-QY-20230001)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黄琅镇唐家山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北侧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15层10、11、12、13、15、16、17、18办公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9.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雷波县黄琅镇唐家山村供水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服务项目 | 雷波县黄琅镇唐家山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 满足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 |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逾期未完成的,每天扣500元履约保证金或报告编制费,超期1个月未完成的,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依法予以赔偿,并将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如漏项、漏量、计算错误、图纸偏差、设计成果与现场不符的,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或设计费中按合同价10%扣除,发现二次在履约保证金或设计费中按合同价20%扣除,发现三次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并将企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履约保证金:成交后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①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取得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完成施工图和施工图预算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②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5、本工程设计费按750万元计算,最终结算价需按批复工程概算投资作为基础价格计算并下浮20%,在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 。 6、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交后5日内签订合同,若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 验收标准: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8、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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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业主代表)罗国智、李拉古、张友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2015]299号文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下浮收费比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雷波县丰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雷波县锦城镇宁远街3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34-697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弘建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雷波县北环路运管所斜对面2楼
联系方式:邹老师15087769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 15087769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