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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详细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3-9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27,000.00元
最高限价:527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宛城政采公开-2023-9-1 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3年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527000 527000 是

527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征集对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所持有车辆进行维修及定期保养服务(36辆机动车、30辆两轮电动车维修保养)。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方式招标,征集3家机构。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3 资金财政资金;
5.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 项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严格遵守国务院“国发〔2018〕28号文件”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相关文件。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下载采购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6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2、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 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证书(交易主体单位可 自行在交易系统扫码注册标证通证书,快速便捷办理招投标业务) CA 办理和咨询:400-998-0000
3、CA 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 CA 办理/延期:0371-96596,15672779650 信安 CA 在线办理
华测 CA 办理/延期:400-620-2211,13849189693 华测 CA 在线办理
北京 CA 办理/延期:13592063736,15203873681 北京 CA 在线办理
深圳 CA 办理/延期:15538830100
4、重要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下 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使用同一 CA 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 CA 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 若因 CA 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 等。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 持电话 400-998-0000。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长江东路369号
联系人:李干臣
联系方式:13949387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路283号10幢9层44号
联系人:赵条
联系方式:1856715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条
联系方式:185671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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