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九都镇霍童溪沿线村庄党群服务中心亮化采购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号楼8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W-2023050560
项目名称:九都镇霍童溪沿线村庄党群服务中心亮化采购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九都镇霍童溪沿线村庄党群服务中心亮化采购工程
| 1(项)
| 230000
| 否
| 230000
| 1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附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7日 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号楼803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汇款底单与《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NDJWZB@)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号楼8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号楼8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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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文件编号:NDJW-202305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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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九都镇霍童溪沿线村庄党群服务中心亮化采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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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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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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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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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九都镇扶摇村西溪北路75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经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1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小姚 0593-2829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姚
电 话: 0593-282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