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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某部公务用车服务流标暨二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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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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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YDBCX-F1002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服务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保障人员接送站的用车需求,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方式:(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44157879@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第一次报名期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西安市
联系方式:刘先生、徐先生029-8476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徐女士 029-630212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029-630212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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