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HNEC-XJGL230094001H001
| 采购人: | | 保证金: | |
| 代理机构: | | 工本费: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 采购人联系人: |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 监督电话: |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5-16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永宁煤化托辊代储代销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0:00。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出卖人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2)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4)交货期: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送货通知单后20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入库后出卖人根据验收数量开具全额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滚动付款,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为主,一年付清(不允许负偏离)。
(6)质保期:正常使用之日起一年。
(7)交货地点: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使用寿命不得低于主机原厂件。
(9)报名要求: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授权期限须大于等于供货期限)、厂家营业执照和标书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11)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根据生产需要,永宁煤化采购一批托辊,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 1.
| 直托辊
| 108*375
| 根
| 500
| 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
|
| 2.
| 直托辊
| 108*315
| 根
| 100
|
| 3.
| 直托辊
| 108*950
| 根
| 50
|
| 4.
| 直托辊
| 89*200
| 根
| 50
|
| 5.
| 直托辊
| 89*305
| 根
| 50
|
| 6.
| 直托辊
| 89*600
| 根
| 50
|
| 7.
| 直托辊
| 89*950
| 根
| 300
|
| 8.
| 缓冲托辊
| 133*375
| 根
| 50
|
| 9.
| 缓冲托辊
| 133*275
| 根
| 50
|
| 10.
| 三联托辊
| 89*275*3
| 套
| 500
|
| 11.
| 直托辊
| 108*1150(壁厚5mm)
| 根
| 200
|
| 12.
| 上跑偏托辊
| 108*160*415
| 根
| 40
|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参数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投标人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人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3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告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质保期自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标书费200元(人民币),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缴纳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收取,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其他单位保证金标段结束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原云商平台“操作教程”,网址: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人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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