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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湘潭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姜畲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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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湘潭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姜畲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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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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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05-16 17:00:00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湘潭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姜畲镇)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的湘潭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姜畲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湘潭市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姜畲镇)
2、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2023)30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LWZ-2023-0502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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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单位: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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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整包/B02140300/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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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1146179.66 |
1、工程期限:主体工程30天完成,绿化及附属工程90天完成。
2、质量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项目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双方对质量无争议后无息付清。
4、质量责任缺限期:12个月,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13754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2.1自然资源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2.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
2.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6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9、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各单位从2023年5 月16 日17 时00 分起至2023年5 月29 日9 时00 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年5 月29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5、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 月29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 />
1.2.3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867387830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姜畲村深塘组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银河 柳祥
电 话:0731-58399779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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