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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歇马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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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歇马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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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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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05-16 10:39:27 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歇马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歇马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3】050032
3、委托代理编号:SLYCG-23040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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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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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歇马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
1.质量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文进行保修。
2.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1项 |
2242805.7 |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3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 1 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 1 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1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1.2.1 银行转账:
①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
②各供应商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1.2.2 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供应商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 />
1.2.3 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4)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对项目本次采购出现采购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请投标供应商从2023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3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2. 请从2023年5月23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3.投标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县石鼓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张剑锋
地 址:湘潭县石鼓镇
电话:0731-5788912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圣立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紫欣 裴小琼
电话:0731-57770068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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