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海州湾小学校舍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09:3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州湾小学校舍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320702-F-202325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61227.14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竣工;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屋面防水拆除重做防水层、看台顶部岩棉夹芯板更换、阳光板更换、墙面抹灰或涂料铲除重做等;涉及修缮专业、土建专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湾小学院内;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采用一次报价,磋商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磋商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磋商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