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2023年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E3208000337006185001001
2023年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2〕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淮阴区渭河路、景辉路、衡山路等六条市政道路,配套建设雨污管网、路灯亮化及绿化等其它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1412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06-1,竣工日期:2023-12-31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3年淮阴区市政道路畅通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有效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9年5月17日(含)以来, 完成过单项合同总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施工合同和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 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③投标人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淮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并以链接方式编入投标文件中,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系统中未按要求链接或未提供扫描件或系统中提供扫描件不全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 自2021-05-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2-05-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2-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身份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5-17至2023-5 -2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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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淮阴区北京东路城建大厦
| 地 址:
| 金湖县农机大厦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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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300
| 邮 编:
| 211600
|
联 系 人:
| 开主任
| 联 系 人:
|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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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7-89677908
| 电 话:
| 189014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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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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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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