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WZ0008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WZ00086
2.5 建设地点:
一标段:长丰县
二标段: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一标段: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和第四水厂)次氯酸钠1550吨,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和第四水厂)液体聚合氯化铝2150吨,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147万元;
二标段140万元。
2.8 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次氯酸钠采购,二标段为液体聚合氯化铝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
一标段: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和第四水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二标段: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和第四水厂),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10交货期:分批供货,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完成该批次供货。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次氯酸钠的生产厂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次氯酸钠)的卫生许可批件;如省或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文规定审批权下放的,须具有该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次氯酸钠)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投产品须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液体聚合氯化铝),如省或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文规定审批权下放的,须具有该审批权限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2 业绩要求:无
3.3 财务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67、6272197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2楼5号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