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医疗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澄清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医疗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DFAGZ00893/JG2023-36-0893),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
(2)工程施工完毕,通过四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5%(不含暂列金);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其他质量问题的支付剩余工程款(不计息)(或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甲方账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一次返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工程税务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
修改为:
(2)工程施工完毕,通过四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的85%(不含暂列金);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其他质量问题的支付剩余工程款(或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递交至发包人,待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后一次返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工程税务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1671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永兴、杨光
电话:0551-62220229、18805513868、0551-62220227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