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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7日,我单位发布了《恩施市教育局2018年度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为了吸引更多的服务企业来报名,我单位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⑴工程咨询: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⑵地质勘察: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⑶工程测量:要求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⑷工程设计: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⑸工程监理: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⑹工程造价咨询: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⑺施工图审查: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二级及以上资质;⑻工程检测: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资质”修改为:“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其中工程检测: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设备安装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资质”。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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