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受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就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一二期项目2023-2024年自行监测项目(招标编号: M4400000707019179)项下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谈判人(以下简称“谈判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招标需求
(一)2023-2024年自行监测,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月。
(三)49.7万元/含税(6%增值税专票等费用),超过此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谈判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谈判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谈判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有“CMA”认证证书),提供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其附件“检测能力表”复印件(须在检测能力表中对需求方要求的全部监测项目作出明显标识,且检测能力表必须覆盖需求方要求的全部监测项目,应具备招标人发包的检测项目的90%以上的检测资质,外包项目必须经过招标人的资质审核,提供外包单位的协议与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否则将被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加盖谈判人公章。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特定的资格要求:
1)谈判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谈判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谈判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质认定证书。
三、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⑴ 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3日17:00(节假日除外)。
⑵ 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⑶ 登记及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潜在谈判人在购买谈判文件之前,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有关广咨平台注册、企业审核和登记购标等操作类疑问可咨询本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QQ:3151435402)。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招标公告为准)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10:00整。
(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普宁市云落镇环保路2号普宁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会议室。
招标人: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云落镇环保路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680143118
招标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2室
联 系 人:陈吴锐、沈艳 电 话:020-83540304
电子函件:2959503074@ 邮 编:510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