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通欣路(国胜路至通甲河段)工程通欣路(国胜路-通甲河)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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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欣路(国胜路-通甲河)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欣路(国胜路-通甲河)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崇行审批【2023】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崇川开发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通欣路(国胜路-通甲河)新建工程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北起国胜路、南至通甲河。
2.1.2 工程规模:路线全长650米。
2.1.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奖项要求:无。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国胜路-通甲河段道路、桥梁、给排水、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注: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业绩造假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均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江苏省招投标网上公示。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5月30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月30日
9 时 30 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R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南通崇川开发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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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南通市江海大道北729号和丰大厦
| 地 址
|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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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袁先生
| 联 系 人
| 蒋惠、倪玲
|
| 联系电话
| 13806292846
| 联系电话
| 0513-85110636、1391228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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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
| | 邮 箱
| 40117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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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