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LNG 2023-2025年接收站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苏LNG 2023-2025年接收站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3-SH09-FW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LNG 2023-2025年接收站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现场基本情况:本项目现场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LNG接收站内,距离如东县城约40km,岛上无公共交通系统,无住宿条件,岛上有食堂对外经营,可满足投标人基本餐饮需求,投标人自行组织通勤住宿。距离阳光岛最近的服务依托为约24km的长沙镇,交通便利可满足投标人日常生活生产需求。进入阳光岛要通过11km的陆海通道黄海大桥,此桥为唯一的陆海通道,投标人须自行联系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3-84901658)办理通行许可,并按照港口管委会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通行费用,目前单次往返标准为轿车20元、卡车40元,具体以管委会要求为准。
2.1.2现场作业基本情况:公司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按照中石油相关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厂区作业严格执行公司作业审批程序和安全管理规定,一般作业时间为8:30-16:30,特殊情况一般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暂停厂区作业;恶劣天气、LNG船舶接卸等特殊情况不允许进行涉及码头、航道施工作业。
2.1.3项目概况:接收站消防系统包括以下主要系统及各系统的终端探测设备、机柜及控制模块、线路端子、消防配电设施、消防供水设施及管线阀门等(见下表)。
系统名称 | 数 量 | 安装位置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含烟温感、火焰、低温探测、感温电缆、手报等) | 4套 | 中控室,槽车区,海水区,码头区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41套 | 码头区,储罐区,槽车区 |
干粉灭火系统 | 18套 | 码头区,储罐区,槽车区 |
气体灭火系统 | 4套 | 中控室,主变电所,海水区,码头区 |
泡沫灭火系统 | 7套 | 码头区,储罐区,槽车区、工艺区 |
消火栓(炮) | 146台 | 全厂区 |
可燃气体泄漏监测系统 (含点式、对射) | 198只 | 生产区 |
消防保压泵系统 | 5台 | 水泵房 |
海水消防泵系统 | 4台 | 海水区 |
灭火器 | 668只 | 全厂区 |
疏散及应急照明指示标志 | 10台 | 全厂区 |
应急广播系统 | 86台 | 全厂区 |
机械防排烟系统 | 3套 | 中控室,码头区,海水区 |
码头消防炮 | 4台 | 码头区 |
功能多、点位多,且大部分系统设备已运行11年以上,设备腐蚀、老化等问题突出,日常维护维修工作量较大。
为保证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及时消除消防隐患,满足消防安全管理合法合规的要求,同时不断提高消防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江苏省消防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因此需要委托一家具备维护保养、维修技术营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公司消防设备设施进行运行监控、操作和维护维修工作。
2.2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对中石油江苏LNG接收站内所有场所(包括栈桥码头区、储罐区、工艺区、海水区、槽车站、中控室、变配电间、分输站及南通办公区)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运行操作、维护、维修工作,消防控制室24h值守及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测试检查和维护维修工作。
2.3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2年,暂定为2023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为整体采购。
2.5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阳光岛江苏LNG接收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登记并提供系统中“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基本信息截图。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00 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正在实施服务的和新承接的项目)至少1 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没有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填写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没有填写或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近三年(2020年至今):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1-3.4.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 本项目其他要求:
(1)现场踏勘:否 。
(2)履约保证金: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人不得将服务业务进行分包转包。
(5)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本招标项目投标。
(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19日17:00至5月26日23:59:59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
(网址: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刘炜轩、黄佳靖
电 话:021-31030305、021-31030307
电子邮件:shliuweixua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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