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221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答疑澄清(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221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招标项目编号:2023DFWAZ00872/JG2023-07-0886,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合同款支付比例修改为:
(1)合同签订后,买方在次月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2)设备在卖方现场经过买方预验收完成,经许可发运至买方现场,所有设备经买方开箱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次月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进度款;
(3)卖方将设备在买方处调试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包括资料验收),并且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次月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7%的验收款;
(4)质保期满,并且买方授权代表签订《用户意见反馈表》,同时提供双方财务确认的当年度对账单后,买方在次月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款(若卖方采用保函的形式缴纳质保款,应提供对应金额、有效期应包含整个质保期、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保函后,买方予以支付余款的3%)。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本答疑澄清为合同部分质保款比例的优化,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评标时间不变。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2023年5月19日
电话:0551-6222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