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ZCG20230022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消化内镜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19 14:07: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 、
( ) 、信用山东( 及信用青岛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 、
( ) 、信用山东( 及信用青岛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7.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开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
8.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开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
9.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的,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需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电子文档。
更正日期:2023-05-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
地 址:胶州市站前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0532-5770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楼
联系方式:0532-8581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徐倩
电 话:0532-85811512、18364286280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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