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吴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F2023-041
项目名称:吴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217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217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租赁期限
| 设备进场时间
|
| 1
| 吴川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项目
| 312172.00
| 三年
| 60个日历天
|
注:1.本项目所有软件硬件均采用租赁方式,投标人需配备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维护保养等服务。
2.本项目所有租赁设备要求投标人投标设备为全新未查封状态。
3.本项目所有租赁设备功能和技术参数均是满足用户日常工作需要的最基本功能和技术参数,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功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优于用户的要求。
4.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
5.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6.“★”条款为关键技术要求,不响应或负偏离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7.“▲”号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作为技术评审重要因素,不响应或负偏离将导致技术扣分,但不导致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三年 交货期: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不接受邮购。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川市人民法院
地址:吴川市海港大道南
联系方式:邱先生 0759-5331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湛江商务大厦20楼2006室(广东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董淑华 0759-3971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淑华
电 话: 0759-397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