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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5-1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Z2023-003



项目名称: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394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394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其余人员由投标人视项目情况自行配备。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至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7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诚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地点:双辽市

(4)预算金额:33.3949万元(其中,第10批次18.5983万元;第11批次8.2919万元;第13批次4.7440万元;第15批次0.2873万元;第20批次0.3480万元;第21批次1.1254万元)

(5)工程范围:双辽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11、13、15、20、21批次)用地表土剥离施工(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6)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其余人员由投标人视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7.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9日8:30至 2023年5月25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7室

方式:持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资料的复印件及原件现场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7)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309室开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双辽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双辽市辽河路2399号

联系人:姚科长

联系方式:0434-509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诚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13号404室 

联系人:初女士

联系方式:0431-8483896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辽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双辽市辽河路2399号        



联系方式:姚科长0434-509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诚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柳林路13号            



联系方式:初女士0431-84838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女士



电 话:  0431-8483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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