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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交三公局五公司海南临高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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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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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商品混凝土)招标编号:五公司2023.003-商品混凝土(海南临高)1. 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一: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金牌港园区滨湾路道路工程项目勘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金牌港园区东港纬八路等八条路网、外环路等三条路网、西港纬一路等四条路网工程项目勘察+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监控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贸易商须获得相应厂家的授权。(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投标产品制造商认证证书,排污许可证、卫生安全性试验报告等证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有三体系认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8)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供应商。(9)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10)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三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11)厂家、贸易商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对本工程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全部属实,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人于2023年05月19日16:00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4.3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售后不退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临高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1170510242@),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尽量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星园支行帐 号:320762350644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2023年06月08日16: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8日16:00止,2023年06月08日16:00开标。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06月08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临高项目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170510242@)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公 司 名 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芳星园支行帐 号:320762350644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clear="all" />招标物资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不分包件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GB/T14902-2012 | M³ | 833.00 | 海南省临高县金牌港金澜大道5公里内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 |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GB/T14902-2012 | M³ | 4263.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40 | GB/T14902-2012 | M³ | 69.00 | | 合计 | 5165.00 | | | | | | 1.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等有关规定,并出具《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文件;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的有关性能指标应满足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 | 2.验收:确认商品混凝土类别、数量和配合比。混凝土招标方电子汽车衡复核验收,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与投标方货单数量误差在±2%范围以内,则数量以投标方的为准;如误差超出±2%范围,则数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验收数量为准。 | 结算及支付方式:1、结算周期每月19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供应期,双方于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甲方以电汇、转账、网银、承兑支付方式付款,支付不超过结算货款的80%,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97%;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3、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6个月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4、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5、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临高金牌港园区EPC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马袅乡售标联系人:谢秀楠联系电话:15942038230电子邮箱:1170510242@(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联系人(项目):王乐乐 联系电话:15039865783投标保证金凭证发送邮箱:11705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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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混凝土 C20 | | 833 | 立方米 |
| 2 | 混凝土 C30 | | 4263 | 立方米 |
| 3 | 混凝土 C40 | | 69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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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列表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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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临高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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