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304038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北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开立代理银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五、投标单位基本要求:★3、参与投标的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存款利率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上浮不得低于30bp(含30bp)。(投标时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删除此项条款:“★3、参与投标的商业银行所提供的存款利率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上浮不得低于30bp(含30bp)。(投标时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原公开招标文件中附表3:商务、技术评审表内容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分)
| 评分依据
|
| 1
| 经营状况指标(25分)
| 一般公司贷款增量
| 5
|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贷款余额同比增量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其他得2分。
(提供银保监局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35分)
| 辖区企业贷款
| 15
|
投标人(含辖内支行)从2020年至2022年末与注册地为浈江区辖内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及贷款借据的(贷款金额1000万以上,含1000万),每提供一户得1.5分,最高得15分。 (须提供贷款批复、放款合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5
| 收益性指标
(10分)
| 利率
| 10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
其中上浮50bp以上(含50bp)得10分;
上浮40bp以上(含40bp)得8分;
上浮30bp以上(含30bp)得6分;
其他不得分。
(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
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权重(分)
| 评分依据
|
| 1
| 经营状况指标(25分)
| 企业类贷款增量
| 5
|
截至2022年末投标人(企业类)贷款余额(对比2021年末)同比增量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3分,其他得2分。
(提供银保监局确认函,未提供不得分)
|
| 2
|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35分)
| 辖区企业贷款
| 15
| 投标人(含辖内支行)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末对注册地为浈江区辖内企业的贷款投放情况:投放金额1000万以上(含1000万),每提供一户得1.5分,最高得15分。
(提供贷款投放有关证明材料“借款借据或放款凭证等”,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5
| 收益性指标
(10分)
| 利率
| 10
|
投标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加基点:
其中上浮20bp以上(含20bp)得10分;
上浮10bp以上(含10bp)得8分;
上浮5bp以上(含5bp)得6分;
其他不得分。
(提供利率上浮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6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浈江区财政局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751-8962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751-888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751-888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