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3083
项目名称:福建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福建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课题研究
| 1(项)
| 48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80000
| 480000
| 4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
方式:报名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 79 号福建外运大厦 7 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所需报名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信息)一并传真(0591-87600010)或发送电子邮件(fjsxzb@)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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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投标函
| |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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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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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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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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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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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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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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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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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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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1投标保证金
| |
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
(二)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联系人:财务
(1)电话: 0591-88012899
(2)传真:0591-87600010
(3)电子信箱:fjsxzb@
附1: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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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账 号:7341 0101 826 0022 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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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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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注明项目编号等,以便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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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联系方式:林文宽0591-87063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蓝斌、胡奇龄、陈静怡0591-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胡奇龄、陈静怡
电 话: 0591-835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