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参与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六)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多轮(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