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南自然告字
[
2
023
]
15
号
经
南和区
人民政府批准,
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出让编号
南和区
【
2023
】
15
号
、南和区
【
2023
】
16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总面积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 |
南和区【
2023】15号
|
梅园路西侧、建设大街南侧
|
48365(72.55亩)
|
住宅
|
不大于
1.8
|
不大于
20%
|
不小于
40%
|
7
0年
|
5500
|
10900
| | |
南和区【
2023】16号
| 平安大街南侧、开元路西侧
|
33401
(
50.10亩)
|
住宅
|
不大于
1.9
|
不大于
20%
|
不小于
40%
|
7
0年
|
5300
|
10600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通过信用中国(河北)(
http://
)、河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http:110.249.223.66:8099/xypjww
)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逾期交房一年以上、长期停工、资金链断裂、涉嫌非法集资、涉法涉诉纠纷,或者有未化解的重大群体性涉房信访问题的企业及其设立的控股项目公司,且属于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不得参加竞买。
五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到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以上资料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6
日
17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
2023
年
6
月
16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
开户银行:建行南和支行;户名: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3001655918050507153;
2、
开户银行:农行南和支行;户名: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50224001040018598;
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县支行;户名: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913006010014118920;
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和支行;户名: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100284541934;
5、
开户银行: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
;户名: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8861812011000000051
;
6、
开户银行:河北南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户名: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092020122000054608
;
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和支行
;
户名: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0406034029100011435
;
八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邢台市南和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南和区
【
2023
】
15
号
地块:
2023
年
6
月
7
日
9时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1时(十个工作日)。
南和区
【
2023
】
16
号
地块:
2023
年
6
月
7
日
15
时至
2023
年
6
月
20
日
1
7
时(十个工作日)。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南和区
【
2023
】
15
号
地块:(
1
)、
需按照绿色建筑、配建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标准执行,
①绿色建筑:该地块预计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按照文件要求,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等级进行建设。故该地块可按照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在城市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故该地块绿色建筑宜按照一星级标准进行建设)。②装配式建筑:2021年至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具体要求按照住建意见执行)(2)、
结合实际情况,该地块配建用地面积
4班的幼儿园,
用地面积
2.7亩。(具体要求按照教育意见执行)(3)、该宗土地应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具体要求按照民政部门意见执行)
2、
南和区
【
2023
】
16
号
地块:
(
1)、需配套建设公共厕所120平方米,需按照绿色建筑、配建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标准执行;需按照住建意见配建物业设施。(具体要求按照住建意见执行)(2)、按照相关规定该宗土地达不到配建标准,建议该小区不再配建幼儿园。待区政府出台小区幼儿园配套费方案后,按标准收取幼儿园配建费用。(具体要求按照教育意见执行)(3)、该宗土地应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具体要求按照民政部门意见执行)
3、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4、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南和区和阳大街
295号
联系电话:
0319---4561626 0319---4667517
出让单位: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