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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务艇机驾运行及辅助管理维护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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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新疆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务艇机驾运行及辅助管理维护服务项目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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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发布时间: |
20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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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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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务艇机驾运行及辅助管理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09: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FSDZ-(2023)公字第0080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公务艇机驾运行及辅助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1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5-23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6-07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3)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7号 联系方式:0511-8595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1室 联系方式:15951283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951283671 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镇江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 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2.投标人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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