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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第一节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的“8.1评审依据”中的“2.2拟投入人员资历分(客观分)”
| 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有护理专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 由评委根据竞标人提供的拟投入人员资历材料确定各竞标人的分值,不提供的不得分。
1.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有护理专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与竞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有护理专业初级职称的得2分;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有护理专业中级职称得4分;③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并具有护理专业高级职称的得6分,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及相关人员与竞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竞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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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第一节 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的“8.1评审依据”中的“3.1信誉分(客观分)”
| 1.竞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物业服务五星级认证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6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2.竞标人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竞标人具备协助采购人单位创优发展目标的经验,承接过的项目在管理期间协助业主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8分(提供项目服务合同、业主单位出具的关联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1.竞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2.竞标人自2020年以来获得过行业或业主单位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每一次得1分,满分5分。
注:如以上证书涉及对竞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的限定的,相关证书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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