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医疗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澄清公告2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医疗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DFAGZ00893/JG2023-36-0893),以下简称本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表》中,0.7mm厚烤漆钢板计量单位是t(如下图),而在套定额中,钢板是以m2计入的,基准单价也不一样,这样无法对应;此项计量单位能否修改为m2,基准单价相应修改?
回复:参照执行,后期确需调整,按照相应重量换算。
2、招标文件中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表》中,20mm厚石材(大理石)是对应清单中“石材楼地面ST01-800*800灰色石材20mm厚”吗?如下图
回复:对应清单中的灰色石材、爵士白石材。
3、招标文件中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表》中,人工是168.94元/工日是否有误?(如下图)。2023年第一季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为169.84元/工日,
答:有误,修改为“按照2023年第一季度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为169.84元/工日”执行。
4、招标控制价中,计日工单价以173.45元/工日计入,清单子目人工费以169.84元/工日计入,以哪个为准?
答:按照人工费以169.84元/工日为准。
5、请问可调整价差人工和材料一览表中:20毫米厚石材是指灰色石材?还是爵士白石材?还是黑金砂石材,请明确?
答:20毫米厚石材对应清单中的灰色石材、爵士白石材。
6、镀锌钢材(含槽钢、角钢、方钢),软件中是以公为单位,是否能调整为公斤价格?
答:执行招标文件。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不得影响总承包单位争创黄山杯”修改为“质量标准:合格”;同时10.9.2项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新增“(7)中标人须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黄山杯”
。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2(2)修改为“(2) 本工程涉及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场地清理费(运至场地内总承包指定地点),综合管线保护费用投标人自行报价,办理相关证件等,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专款专用,如招标人认为须对本项目设立专用账户,中标人须无条件遵守并设立专用账户。并且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后7日内至下次进度款申报前,招标人有权针对进度款的去向进行调查,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涉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的内容统一修改为“由招标人支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云外路交叉口(繁华大道12560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1671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章永兴、杨光
电话:0551-62220229、18805513868、0551-62220227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