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桉树林改造结合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或线上HZCHSZ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SHZ23ZC017
项目名称: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桉树林改造结合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9904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9904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名称
| 标的数量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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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林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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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2023年森林质量提升(桉树林改造结合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项目
| 按采购人提供的委托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或采购需求书执行。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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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整地备耕(包括林地清理、桉树除萌、整地挖穴、造林密度、回土与施基肥、树种配比与混交方式、苗木)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栽植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次抚育在栽植完成2个月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均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3日 至2023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或线上HZCHSZB@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HZCHSZB@,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注:《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国有象头山林场
地址:博罗县泰美镇象头山林场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2-6956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诚濠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
联系方式:郑小姐 0752-2266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人)、郑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 0752-6956094(采购人)、0752-2266810(代理机构)